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9 年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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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09-2-26 14:19:09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09 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条: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培养以工程技术类专业为主的高职专科层次,且能适应企事业单位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工作需要的高技能型人才。 2005 年经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荣膺优秀等级; 2007 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同年 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教育部批准进行单独招生试点。 第二条:学校名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 12759 校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 办学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 邮政编码: 400037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创办于 1951 年,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占地面积 730 亩,校舍建筑面积 19.5 余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 35 万余册,为重庆市 “ 文明单位 ” 和 “ 园林式单位 ” 。 第三条:学院 2009 年面向重庆市单独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 500 名。招生专业 12 个,即煤矿开采技术( 20 名)、矿山地质( 40 名)、矿井通风与安全( 40 名)、机电一体化技术( 20 名)、应用电子技术( 20 名)、装潢艺术设计( 30 名)、产品造型设计( 30 名)、计算机应用技术( 50 名)、计算机系统维护( 80 名)、信息安全技术( 50 )、旅游管理( 80 名)、营销与策划( 40 名)。其中旅游管理专业学制两年,其余专业学制三年。 煤矿开采技术、矿山地质、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只招收理科男性考生;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招收理科及机械类考生、应用电子技术专业招收理科及电子类考生;产品造型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专业招收文科、理科及艺术类考生;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信息安全技术专业招收文科、理科及计算机类考生;旅游管理专业招收文科、理科及旅游类考生( 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男生身高 1.68 米 以上、女生身高 1.58 米 以上 );营销与策划专业招收文科、理科及财经类考生。 第四条:收费标准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学费:装潢艺术设计和产品造型设计专业 5900 元 / 年,其余专业 5000 元 / 年;住宿费: 700 - 1000 元 / 年。单招笔试费: 80 元 / 生,面试费: 20 元 / 生。 第五条:身体健康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结合专业特点进行录取。 第六条:报名办法 考生于 2009 年 3 月 1 - 7 日在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报名(网址: http://www.cqvie.com )。 第七条: 考试办法 : • 笔试 1 、考试时间及内容 4 月 4 日 上午 9:00——11:00 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合卷考试,总分 300 分。 2 、考试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 • 面试时间及地点 4 月 4 日 下午- 5 日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按考生填报专业面试(面试总分 100 分)。 上午: 8:00 - 12:00 下午 2:30 - 5:30 第七条:录取办法: 1 、产品造型设计、装潢艺术设计、旅游管理、营销与策划、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信息安全技术按 笔试成绩占 30 %、面试成绩占 70 % 计分划线录取。 2 、矿山地质、矿井通风与安全、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按 笔试成绩占 60 %、面试成绩占 40 %计分划线录取。 3 、对于有特长的考生,由学院专家组、招生领导小组联合鉴定,可予破格录取。 4 、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定预录名单,并于 4 月 15 日 报重庆市招办; 4 月 17 日 在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http://www.cqvie.com” 上公布考生预录信息。 第八条:凡是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必须于 4 月 23-24 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注册确认,注册成功后不能再参加 2009 年全国普通高考。逾期不注册者,视为放弃录取。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第九条: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 8000 元 / 年(全国 5 万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 3% ) 5000 元 / 年;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 27% ):其中:一等助学金 3000 元 / 年、二等助学金 2000 元 / 年、三等助学金 1000 元 / 年。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奖学金:甲等 1000 元 / 学年、乙等 600 元 / 年、丙等 200 元 / 年;助学金:甲等 1000 元 / 学年、乙等 800 元 / 年、丙等 600 元 / 年)。同时还实行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制度,以保证贫困学生能完成学业。 第十条:学历证书名称为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 ” ,证书种类为 “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 。根据重庆市 “ 专升本 ”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学院支持和鼓励学生 “ 专升本 ” 。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唐老师、谭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 023-65210511 、 65212437 传真: 023-65212437 网址: http://www.cqvie. com E-mail:zzb@cqvi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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